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5-02-28  27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1、由现有技术已知,在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中集成面状发光功能或对应的面状照明部。面状照明部沿照明装置的外灯罩(auβenlichtscheibe)产生面状发光。在此值得期望的是,将面状照明部紧凑地集成在照明装置中并且同时将面状照明部的光有效地从外灯罩中导出。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任务是实现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在该照明装置中以简单的方式集成有面状发光功能。

    2、该任务通过按照权利要求1的照明装置解决。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定义本发明的进一步扩展方案。

    3、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置设置用于机动车,该机动车优选是轿车,然而可选地也可以是货车。照明装置包括通过外灯罩遮盖的壳体,照明装置包含面状发光功能,以便在从外面到外灯罩上的俯视图中在外灯罩的预定的区域中引起面状发光。

    4、为了面状发光功能,在外灯罩的边缘上至少局部地设置有发光器件。此外,外灯罩为了面状发光功能包括透光的导光层,该导光层优选沿外灯罩的整个面状伸展延伸并且优选是非光散射性的。在这里并且接着应将术语“透光”理解为大于零的对于光的透射度。然而,透射度优选为50%或更多、特别优选为90%或更多或95%或更多。发光器件在其运行中将光沿导光层的面状伸展入射到导光层中,该导光层将所入射的光沿面状伸展传播。

    5、此外,在外灯罩的预定区域中设置有光转向机构,以便使在导光层中传播的光转向,使得光经由外灯罩出射并且由此在外灯罩的预定区域中产生面状发光。

    6、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具有如下优点,即,能够简单并且紧凑地通过将导光层和光转向机构集成在外灯罩中来实现面状发光功能。

    7、在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光转向机构包括例如以对应的输出耦合光学系统或棱镜形式的光输出耦合结构。优选地,光输出耦合结构设置在导光层的朝向壳体的一侧上。尽管如此,光输出耦合结构可选地也可以设置导光层的另一侧上。此外,光输出耦合结构优选是导光层的集成的组成部分。可选地,光转向机构可以仅通过光输出耦合结构形成。尽管如此,光转向机构也可以在外灯罩的部分区域中以另一种方式实现。

    8、在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光转向机构包括光输出耦合漆,该光输出耦合漆优选施加在导光层的背离壳体的一侧上,然而也可以设置在导光层的另一侧上。光转向机构可选地可以仅通过光输出耦合漆形成。尽管如此,光转向机构也可以在外灯罩的部分区域中以另一种方式实现,如例如实现为以上所述的光输出耦合结构。

    9、在另一种优选的变型方案中,光转向机构包括反射层,该反射层优选设置在导光层的朝向壳体的一侧上。可选地,光转向机构可以仅通过反射层形成。尽管如此,光转向机构也可以在外灯罩的部分区域中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例如以上述光输出耦合漆和/或上述光输出耦合结构的形式实现。

    10、在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光转向机构包括在导光层中的进行光散射的颗粒。在其他实施形式中通常非光散射性地设计的导光层在该实施形式中现在是光散射性的。光转向机构可选地可以仅通过在导光层中的进行光散射的颗粒形成。尽管如此,光转向机构也可以在外灯罩的部分区域中以另一种方式实现,尤其是实现为上述反射层和/或上述光输出耦合漆和/或上述光输出耦合结构。

    11、在照明装置的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外灯罩在预定区域中包括透光的膜,在该膜的一侧上至少局部地设置有不透明层,借助该不透明层在预定区域中产生不透光结构。换句话说,外灯罩在预定区域中部分地透光并且部分地不透光。以这种方式能够在预定区域中取得例如以图案形式的有吸引力的设计效果。

    12、在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至少局部地在不透明层上设置有进行反射的层,该进行反射的层对在导光层中传播的光进行反射。优选地,该进行反射的层是不同于上述反射层的层。尽管如此,该进行反射的层可选地可以与所述反射层重合。通过该进行反射的层,确保光在导光层中的有效传播。

    13、在另一种优选的变型方案中,(整个)透光的膜是非光散射性的。尽管如此,(整个)透光的膜也可以光散射性地设计。同样可能的是,透光的膜是局部光散射性的并且局部非光散射性的。

    14、在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外灯罩附加于导光层在外灯罩的背离壳体的外侧上包括透光的、优选非光散射性的外层,其中,该外层优选包括保护膜,该保护膜保护外灯罩的外表面。利用该变型方案确保外灯罩的稳固构造。

    15、在一种备选的实施形式中,导光层是在外灯罩的背离壳体的外侧上的透光的并且优选非光散射性的外层,该外层优选包括保护膜,该保护膜保护外灯罩的外表面。利用该变型方案,外灯罩的构造特别紧凑。

    16、在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外灯罩是塑料构件,该塑料构件优选至少部分地借助注塑制造。在外灯罩包含上述透光的膜的情况下,在外灯罩的制造范畴内将导光层和可选地外层(只要存在)喷射到该膜上。

    17、在另一种特别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外灯罩除了预定区域之外包括第二区域,该第二区域在到外灯罩上的俯视图中与预定区域没有重叠并且第二区域是透光的并且不包含光转向机构。在此,在壳体中在第二区域后面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直接穿过外灯罩发射光的照明单元。因此,能够利用该变型方案除了面状发光功能之外也还借助一个照明单元或多个照明单元实现其他光功能。

    18、在刚才所述的变型方案的一种优选设计方案中,照明装置是前照灯,所述一个直接穿过外灯罩发射光的照明单元或所述多个直接穿过外灯罩发射光的照明单元至少设置用于生成近光灯和远光灯。尽管如此,照明单元可选地也还可以承担另外的或进一步的光功能、例如日间行驶灯或行驶方向指示器的功能。

    19、在另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在壳体中在预定区域后面设置有一个或多个辐射单元、尤其是一个或多个雷达设备,辐射单元用于发出不同于经过外灯罩的光的辐射,雷达设备例如用于驾驶员辅助功能。在该实施形式中利用如下认识,即,利用按照本发明的外灯罩构造,能够确保对于在不可见范围中的特定辐射的穿透性。

    20、除了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之外,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该机动车包括一个或多个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置或按照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一个或多个优选的变型方案。



    技术特征:

    1.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通过外灯罩(1)遮盖的壳体(2),所述照明装置包含面状发光功能,以便在从外部到所述外灯罩(1)上的俯视图中在所述外灯罩(1)的预定区域(b)中引起面状发光,为了所述面状发光功能,在所述外灯罩(1)的边缘上至少局部地设置有发光器件(3、3')并且所述外灯罩(1)包括透光的导光层(4),所述发光器件(3、3')在运行中将光沿所述导光层(4)的面状伸展入射到所述导光层中,所述导光层(4)将所入射的光沿所述面状伸展传播,在所述外灯罩(1)的预定区域(b)中设置有光转向机构(501、502、503),以便使在所述导光层(4)中传播的光转向,使得所述光经由所述外灯罩(1)出射并且由此在所述外灯罩(1)的预定区域(b)中产生所述面状发光。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转向机构(501、502、503)包括光输出耦合结构(501),所述光输出耦合结构优选设置在所述导光层(4)的朝向所述壳体(2)的一侧上。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转向机构(501、502、503)包括光输出耦合漆(502),所述光输出耦合漆优选施加在所述导光层(4)的背离所述壳体(2)的一侧上。

    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转向机构(501、502、503)包括反射层(503),所述反射层优选设置在所述导光层(4)的朝向所述壳体(2)的一侧上。

    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转向机构(501、502、503)包括在所述导光层(4)中的进行光散射的颗粒。

    6.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灯罩(1)在所述预定区域(b)中包括透光的膜(6),在所述膜(6)的一侧上至少局部地设置有不透明层(8),借助所述不透明层,在所述预定区域(b)中产生不透光结构。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局部地在所述不透明层(8)上设置有进行反射的层(9),所述进行反射的层对在所述导光层(4)中传播的光进行反射。

    8.按照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的膜(6)是非光散射性或光散射性的,或者所述透光的膜(6)是局部非光散射性并且局部光散射性的。

    9.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灯罩(1)附加于所述导光层(4)在所述外灯罩(1)的背离所述壳体(2)的外侧上包括透光的外层(7),所述外层(7)优选包括保护膜(7a),所述保护膜保护所述外灯罩(7)的外表面。

    10.按照权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层(4)是在所述外灯罩(1)的背离所述壳体(2)的外侧上的透光的外层(7),所述外层(7)优选包括保护膜(7a),所述保护膜保护所述外灯罩(7)的外表面。

    11.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灯罩(1)是塑料构件,所述塑料构件优选至少部分地借助注塑制造。

    12.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灯罩(1)包括第二区域(b'),所述第二区域在到所述外灯罩(1)上的俯视图中与所述预定区域(b)没有重叠并且所述第二区域是透光的并且不包含光转向机构(501、502、503),在所述壳体(2)中在所述第二区域(b')后面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直接穿过外灯罩(1)发射光的照明单元(10、10')。

    1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是前照灯,所述一个直接穿过所述外灯罩(1)发射光的照明单元(10、10')或所述多个直接穿过所述外灯罩(1)发射光的照明单元(10、10')至少设置用于生成近光灯和远光灯。

    1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壳体(2)中在所述预定区域(b)的后面设置有一个或多个辐射单元(11)、尤其是一个或多个雷达设备,所述辐射单元用于发射不同于经过所述外灯罩(1)的光的辐射。

    15.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包括一个或多个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包括通过外灯罩(1)遮盖的壳体(2),照明装置包含面状发光功能,以便在从外部到外灯罩(1)上的俯视图中在外灯罩(1)的预定区域(B)中引起面状发光,为了面状发光功能,在外灯罩(1)的边缘上至少局部地设置有发光器件(3、3')并且外灯罩(1)包括透光的导光层(4),发光器件(3、3')在运行中将光沿导光层(4)的面状伸展入射到导光层中,导光层(4)将所入射的光沿面状伸展传播,在外灯罩(1)的预定区域(B)中设置有光转向机构(501、502、503),以便使在导光层(4)中传播的光转向,使得光通过外灯罩(1)出射并且由此在外灯罩(1)的预定区域(B)中产生面状发光。

    技术研发人员:A·朗,B·法伊赫尔曼,M·里德纳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宝马股份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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